石嘴山房屋承重能力荷载安全检测鉴定报告
房屋楼面楼层承重荷载安全检测鉴定的主要工作:
一、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,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:
1收集被检测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、设计变更、施工记录、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;
2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现状缺陷,环境条件,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荷载等变更情况;
3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;
4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,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检测。
二、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有完备的检测方案,检测方案应征求委托方得意见,并应经过审定。
三、建筑结构的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:
1概况,主要包括结构类型、建筑面积、总层数、设计、施工及监理单位,建造年代等;
2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;
3检测依据,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;
4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;
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;
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;
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;
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;
9检测中的环保措施。
四、检测时应确保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,并处于正常状态。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。
五、检测的原始记录,应记录在专用记录纸上,数据准确、字迹清晰,信息完整,不得追记、涂改,如有笔误,应进行杠改。当采用自动记录时,应符合有关要求。原始记录必须由检测及记录人员签字。
六、现场取样的试件或试样应予以标识并妥善保存。3.2.8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,应补充检测。
七、建筑结构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,应及时修补因检测造成的结构或构件局部的损伤。修补后的结构构件,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。
八、建筑结构的检测数据计算分析工作完成后,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检测报告。
1混凝土
1.1可根据《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》DBJ08-223-96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,并按《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》CECS03:88进行混凝土强度校正。也可根据《后钻拔出法测定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》DBJ08-215-95,检测混凝土强度。
1.2混凝土构件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10个,抽样部位应按现场测试条件和房屋结构特点合理分布。
1.3用于混凝土强度校核用的混凝土芯样数量不应少于3个。
1.4根据《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》CECS21:90检测可疑混凝土构件缺陷。
2砌体
2.1可通过检测砌墙砖和砌筑砂浆强度,采用间接法测得砌体强度。
2.2可在现场抽取砌筑砖,清洁砖表面后,按《砌墙砖(外观质量、抗压、抗折强度、抗冻性能)检验方法》GB2542,确定砖强度等级。
2.3可在现场抽样采集砌筑砂浆颗粒,取样部位每层不应少于3外,可按《现场砌筑砂浆筒压强度试验方法》GBJ08-212确定砂浆强度等级。
2.4可根据《砌体结构设计规范》GBJ3标准,推定砌体强度。